换发护照需要以下材料:
符合制证要求的电子照片
可到办证大厅选择人工照相、自助设备拍照,也可提前到与省厅出入境联网的照相馆拍照并携带电子条形码办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可到办证大厅打印。
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现持普通护照 (如适用):申请护照换发、过期重领的还需提交现持普通护照。
监护证明
(如适用):
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要由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4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原护照(如适用):
原护照应在有效期内,如有损坏、污损、涂抹、涂改、翻版、换照片等情况,应当换发新护照,同时应当填写有关说明。
2寸正面免冠照片 照片应当符合国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当在照片背面加注说明。 中国公民应当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外国人应当提供在华居留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
如因身份变更、护照丢失等原因需要换发新护照,应当提供有关的身份证明材料或报警证明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并顺利完成护照换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