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开发商初始登记确认
开发商需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权属登记资料,完成初始登记。
申请表领取与填写
前往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请开发商签字盖章。部分开发商已备有盖好章的表格,直接领取填写即可。
测绘图获取
测绘表是房产证标注面积的关键依据,获取途径包括: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开发商处或向登记部门申请测绘。
相关文件领取
准备并领取以下文件: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等。
税费缴纳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这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费用。可向开发商或小区办了解缴纳方式,部分城市已实行银行代收。务必保留缴纳凭证。
申请材料提交
提交以下主要材料:已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关于房号、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各两份)、公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
审核与登记
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确保无误后进行受理登记。
领取房产证
材料通过审核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为你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建议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所有材料务必准备齐全,并按照流程逐步进行,以确保顺利获得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