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房屋所有权证书 :证明房主合法拥有房产的关键文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房屋测绘图纸:
详细标注房屋的面积与布局。
房屋查档证明:
确认房产的权属状态和抵押情况。
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若户口不在一起,还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买卖合同:
详细列明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过户申请表和保证书:
由买卖双方如实填写。
购房者身份证件:
确认其身份。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夫妻中一方缺席:需准备委托书并公证,提交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单身购房者:需前往市民政局获取单身证明文件。
单位购买的私房:需提交单位法人或组织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住宅过户:需提交土地使用权的证书。
当事人不是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子有共同有权人:需共有权人的同意。
法院判决的房产:需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建议在准备过户材料时,务必核实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审批延误。此外,根据当地政策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额外的文件,建议在过户前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