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在不同的时间点和背景下有不同的实施情况。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点和实施情况: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我国企业在尝试股份制改革时,开始实行“内部职工股”。这一时期,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出现了超范围、超比例发行内部职工股的现象,导致了一些问题,如“内部股公众化,法人股个人化”等。
1993年和1994年
国务院和原国家体改委两次发文,要求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1994年
《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企业试点暂行办法》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组织形式。
1997年10月6日
民政部、原外经贸部、原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外经贸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登记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正式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资格。
2022年
金桥信息发布公告,提示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即将届满,计划将于2025年7月29日届满。
2023年
多家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有的公司通过信托机构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有的公司受让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票。
2020年
三一重工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该计划存续期为72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
综上所述,员工持股计划在我国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从早期的内部职工股到后来的职工持股会,再到近年来的具体实施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在不同的时间段和背景下有不同的实施情况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