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中心是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政府所在地,通常也是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具体来说,省级行政中心是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中心,管辖着该省份内各个行政区域的政治和行政事务。
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每个省级行政区域都有其简称和对应的行政中心,例如:
北京市(京):行政中心为北京
天津市(津):行政中心为天津
河北省(冀):行政中心为石家庄
山西省(晋):行政中心为太原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行政中心为呼和浩特
辽宁省(辽):行政中心为沈阳
吉林省(吉):行政中心为长春
黑龙江省(黑):行政中心为哈尔滨
上海市(沪):行政中心为上海
江苏省(苏):行政中心为南京
浙江省(浙):行政中心为杭州
安徽省(皖):行政中心为合肥
福建省(闽):行政中心为福州
江西省(赣):行政中心为南昌
山东省(鲁):行政中心为济南
河南省(豫):行政中心为郑州
湖北省(鄂):行政中心为武汉
湖南省(湘):行政中心为长沙
广东省(粤):行政中心为广州
贵州省(黔):行政中心为贵阳
海南省(琼):行政中心为海口
云南省(滇):行政中心为昆明
上海市(沪):行政中心为上海
陕西省(陕):行政中心为西安
重庆市(渝):行政中心为重庆
甘肃省(甘):行政中心为兰州。
这些行政中心不仅是政府机构的所在地,也是该省或自治区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和交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