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和时间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例如虚假出资或出资不足,则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
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出资填补义务
如果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旦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诚实信用
股东应对公司和其他股东保持诚实信用,不得抽逃出资或擅自抽逃出资。
追加出资义务
如果公司需要补充资本金时,股东应及时追加出资。
综上所述,公司股东的责任主要包括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承担出资填补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这些责任旨在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