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携带必要材料
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请换领(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的,需要交验居民身份证。
申请补领(丢失、损坏)居民身份证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携带身份证照片和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选择合适的拍摄环境
拍摄身份证照片时,应不着制式服装,不要穿领高没颈衣物,可着深色上装(但不能着白色等颜色较浅上装)。
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
不得化浓妆,不得染发。
身份证照对灯光角度、摄影器械、拍摄部位等都有统一规定,不能随意调整。
注意个人形象
衣着和打扮的基本要求是穿深色上衣、不宜戴首饰、禁止浓妆艳抹、耳眉需露出、染发不能太夸张。
拍摄当天,女性需淡妆,避免浓妆,长发需梳整,露出耳朵和眉毛,不要染发。
男性尽量避免留浓胡。
办理地点和时间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费用
缴纳证件工本费,首次办理或过期补办工本费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约40元。
监护人陪同
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监护人陪同。
其他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领取新身份证时携带回执。
丢失时及时报失并补办。
注意证件有效期,及时办理换证。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身份证办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