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即OTT TV(Over the Top TV),是一种基于广域网(包括传统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传输,以电视机作为主要接收终端的新型电视服务形态。它向用户提供包括视频、图文信息在内的多元化内容。与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相比,OTT TV不受地域限制,用户只需拥有能够连接互联网的电视机、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等视频接收设备,即可随时随地观看电视节目。
OTT TV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用户在家中可以通过网络机顶盒或普通电视机享受IPTV服务,完成视频点播节目、视频广播及网上冲浪等功能。
互联网电视的主要特点包括:
基于互联网传输:
通过传统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进行内容传输。
多元化内容:
提供视频、图文信息等多种内容形式。
不受地域限制:
用户可以在任何有互联网连接的地方观看电视节目。
多种接收终端:
支持电视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多种设备接收内容。
与IPTV相比,OTT TV不需要用户安装特定的机顶盒或宽带网络,使用更加便捷。而IPTV则需要用户通过计算机或机顶盒连接到宽带网络,观看数字电视等服务。
总的来说,互联网电视(OTT TV)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频和图文信息服务的电视形态,具有内容多元化、观看便捷等特点,已经成为现代家庭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