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也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 生产资料和产品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这类企业通常实行共同劳动,并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通过对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产生,或者是由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的。
集体企业可以进一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而乡镇集体企业则包括乡村企业(过去的社队企业)和农村合作企业(农民或农户联合举办的小型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集体企业需要按照该条例进行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商品经济实体的特征。集体企业的主人是职工,他们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
集体企业既不同于国有企业,也不同于私营企业,它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企业,体现了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的经济利益和共同劳动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