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酒, 是一种传统习俗的盛宴,与亲友相约欢度灯节灯会。它起源于明末清初,在每年正月初八至元宵节期间举行。饮灯酒的主要目的是祭祀社神(土地),祈祷五谷丰登,或者是庆贺添丁。
在广东地区,饮灯酒还有更具体的习俗和意义。例如,在容桂,新春佳节号角响起,村居的饮灯酒活动就接踵而来。饮灯酒最初的目的是祭祀社神(土地),祈祷五谷丰登,或者是庆贺添丁。每一年开灯期间,添丁人家要向社公和祠堂贡献白酒,这称之为“灯酒”。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饮灯酒又称为“灯酒宴”“灯酒会”“灯酒节”“庆灯酒”“花炮会”等,详细起源尚无书面记载,但根据清代道光《阳江县志》《佛山忠义乡志》等典籍记载,明末清初,在顺德、南海、番禺、花都、中山、东莞等岭南地区流行,至今已延续两百多年。
在广西上林县,有六成以上的乡镇都举行“灯酒节”,以巷贤镇、白圩镇和西燕镇“灯酒节”仪式感最强,场面最热闹,文化味最浓。当地壮族民众认为,家里添男丁是家族的荣耀,“灯”与“丁”在壮语中发音相近,后将其引申为“灯”,而“酒”历来是壮乡农村节庆祭祀必不可少的东西,由此逐渐形成了当地人传统节日“灯酒节”。
综合以上信息,灯酒是一种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和祭祀意义的传统习俗,主要在春节期间举行,以庆祝新添的男丁或祈求家族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