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提交迁移户口申请,说明迁移理由和相关情况。
获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申请后,同意迁入并出具相关证明。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申请资料,开户籍证明并签发迁移证。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提交准迁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市级公安局户政科审核材料后,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准迁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最后,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完成户口迁入登记。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申请书
迁入地准予迁入证明
迁出地准予迁出证明
结婚证(如适用)
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如适用)
村委会同意书(如适用)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学历证明、退伍证明等)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迁移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迁移进度。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材料,可以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