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全称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定义
强制险是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
强制险是由政府部门强制进行保险,保障的是第三人,即两个受保对象出现意外连累第三者的,此时第三者出现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最常见的险种
最常见的强制险险种为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法律依据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行。
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
保障范围
交强险保障的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参与主体
保险人:即保险公司。
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人,可以是本人或监护人、配偶等有家事代理权的人,还有公司等有人身或财产从属关系的机构,特殊情况下政府部门或基层自治组织也可以给特困人群购买。
被保险人:被保险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综上所述,强制险是一种由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赔偿权益。交强险作为最常见的强制险险种,具有法律强制性和普遍性,所有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