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是 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基本股份类型,代表对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它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股票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分享公司的净利润(如有),以及在公司清算时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普通股的主要特点包括:
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具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可以选出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
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但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的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此外,普通股的风险较大,但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是在事后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的。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