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是指 由农村村民构成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这类土地包括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既可分配给集体组织成员进行生产生活自用,又可将使用权转让获取收益或自行经营获取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非国家所有,其管理和使用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