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议”的意思是 胡乱的、逾越常规的议论。其中,“妄”是指“非分地、出了常规的;胡乱”,“议”是指“议论;评说”。
妄议并不等同于一般的“议论”,只有当议论没有根据、逾越了常规或道德准则时,才能被称为“妄议”。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规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建议在使用“妄议”这个词语时,要注意其含义,避免滥用,以免造成误解或不当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