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
当车辆载有临产孕妇或生命危在旦夕的人员,或者车上人员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时,可以闯红灯。但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
特种车辆让行:
为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时,闯红灯不会受处罚。
交警指挥:
在拥堵路口,交警的现场指挥具有最高优先权,如果交警示意可以通行,即使是红灯也可以走。
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
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误闯红灯,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消除。
极端天气:
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电子警察无法清晰识别红绿灯,误闯红灯的,交警通常不会给予处罚。
已行驶过半的车辆:
红灯亮起时,汽车已行驶过半的车辆,可以继续保持前行。
车辆被盗抢期间: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消除。
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
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闯红灯,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消除。
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
因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过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如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使用伪造号牌等情形,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消除。
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闯红灯,以确保行车安全并遵守交通法规。在确实需要闯红灯的情况下,务必提供相关证明,以便在必要时申请撤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