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这标志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全面完成。随后,《增值税法》(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至此,营改增试点正式结束。
因此,营改增的完成时间是在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