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小饭桌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和证件,具体如下:
提交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附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
涉及前置许可项目时,先办理相关前置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
获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证明。
经营场所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设置洗消间、粗加工间、库房及热力消毒设施。
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追溯体系。
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办理营业执照,领取后开业。
消防安全合格证,需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卫生许可证,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证明饭桌环境和食品卫生符合标准。
税务登记证,向税务部门登记,便于税务管理和纳税。
就业合同,与员工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合法使用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办学许可证(如适用),向教育部门申领。
教师资格证(如适用),工作的教师需有教师资格证。
建议:
在筹备开设小饭桌之前,建议详细列出所有需要的证件和手续,并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逐一办理。
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消防、卫生、教育等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指导。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和应急预案,不仅是为了满足法规要求,更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