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通知金

时间:2025-03-06 00:13:34 娱乐杂谈

代通知金, 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额外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金。这种补偿金旨在“代替”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被称为“代通知金”。

具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要注意的是,代通知金的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而违法辞退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再考虑是否提前通知的问题。此外,代通知金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在香港和台湾等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前通知劳动者,则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时应支付的一种补偿金,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