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的计算通常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 用工之日开始。具体来说: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
工龄从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
工龄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对于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职工
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对于经组织调动或企业转制的职工
原在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与调动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于私营企业转为公私合营企业的职工
连续工龄可从转入公私合营前最后一个私营企业工作的时间算起。
对于接管为国营企业的职工
原所在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与调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工龄从档案转入开始当月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这部分开始算是正式计算社会保险了,也就是有实际意义的工龄了。
综上所述,工龄的计算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从劳动合同签订、用工之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办理录用手续、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档案转入社会保险等多个时间点开始。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工龄计算方法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