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是指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些是当代社会中国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涵盖了从幼儿教育到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福祉的高度重视。
幼有所育:
指儿童能够接受适当的学前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学有所教:
指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
劳有所得:
指人们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保障其基本的经济需求。
病有所医:
指人们能够在生病时获得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救治。
老有所养:
指老年人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包括养老金和养老服务。
住有所居:
指人们能够拥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弱有所扶:
指社会对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包括残疾人、孤儿等。
这些“七有”目标不仅反映了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通过实现这些目标,国家和社会致力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