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全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笔专项住房储金,全部纳入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使用。
个人公积金的主要特点包括:
普遍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党政机关、国有制企业、城区团体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城区私营企业及其他城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企业、社团组织等。
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长期性: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支付房租。
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在住房方面的消费支出,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
个人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由单位和个人各交一半,按一定的比例缴存,通常在5%至12%之间。例如,若某人的工资总额为12万元,公积金基数为120000÷12=10000元,那么单位和个人各缴存5000元,共计10000元存入个人账户。
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包括:
购房:
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
还贷:
职工可以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租房:
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自住房的建造、翻建或大修工作。
总的来说,个人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为职工提供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