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簿(需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办理变更手续)
结婚证
双方的结婚证(如结婚证丢失,需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照片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其他材料
如果一方或双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外,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日起30天之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