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是指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一行为的核心要素包括:
目的: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象: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对象以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的具体行为包括:
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在招投标等过程中,向官员送钱以使企业中标。
为躲避行政处罚,向执法人员送贵重礼品等。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犯罪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客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以进行收买的行为。
主观方面:行为人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是被勒索而被迫交出财物,且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则不构成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