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人员是指 被邀请但不具备正式参会资格的人员。他们可能因为与会议主题相关、对会议有帮助或者受到邀请者的邀请而参加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提问或参与讨论,但他们不需要签署会议纪要、承担决策责任或投票表决。
列席人员的加入有助于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往往能为会议带来新的视角和思考,使决策更加全面、合理。
列席人员的确定原则通常包括必要性原则、代表性原则和回避原则。列席人员可以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同级行政领导、人大常委会、政协的党员负责人,以及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
总的来说,列席人员是会议中的一种特殊角色,他们虽然不具备正式参会资格,但通过参与会议,为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性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