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党龄是从 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章的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特殊情况
对于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期间入党的党员,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转正之日等于入党时间加上预备期,劳动者预备期为3个月,非劳动者为6个月。
对于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期间入党的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党龄从上级党委批准之日算起,无预备期。
对于知识分子和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预备期为3个月,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连续计算。
被错误地开除党籍,落实政策后又恢复了党籍的党员,其党龄应连续计算。
由于各种原因失掉一段时间党籍的同志,党龄的计算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经党组织决定恢复这段时间党籍的,其党龄从原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批准重新入党,有预备期的,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综上所述,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入党时间和是否延长预备期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