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人员是指在农村中担任一定职务、具有丰富经验和威望的:
老干部:
指连续担任过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
老党员:
指具有20年以上党龄,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
老模范:
指曾被地(州、市)级以上(含地、州、市级)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
老军人:
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参加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建国后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等。
这些人员在农村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村里情况,知晓民意,对农村发展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