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是指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爱”最早在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首次提出,当时的内容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后来在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将“爱护公共财物”改为“爱社会主义”。
“五爱”教育旨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学校德育中,“五爱”教育发挥着主导和统率的作用,是培养学生高尚道德情操和优秀思想品质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