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的编制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下:
临时编制:
有观点认为特勤属于临时编制,即临时工,没有执法权,人员公开不占有国家编制。
公务员编制:
另一种观点认为特勤属于公务员编制,特别是公安特勤和武警特勤,他们主要从事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编制上属于公务员编制,并且是纯职业化队伍,出动命令一般来自县市局,受公安部领导。
军事单位编制:
特勤也可以指军队中的特殊勤务人员,编制为军事单位特勤,用于军队和公安队伍中,执行反恐、维稳等特殊任务。
国企正式编制:
在实际操作中,也有特勤队员是通过国企招聘,签订劳动合同,享有正式职工待遇,这种特勤通常也属于公务员编制或国企内部编制。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公安特勤和武警特勤:通常属于公务员编制,是纯职业化队伍,受公安部或地方县市局领导。
军队特勤:编制为军事单位特勤,用于执行特殊勤务,如反恐、维稳等。
国企特勤:通过国企招聘,签订劳动合同,享有正式职工待遇,可能属于公务员编制或国企内部编制。
因此,特勤的编制情况较为复杂,具体归属需要根据特勤的具体岗位和雇佣形式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