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人员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中,协助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司法文书的起草和审查:
协助法官、检察官起草和审查司法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答辩状等,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协助执行:
协助执行法官处理网络司法拍卖相关工作,包括辅助评估、文书制作、拍卖材料整理上传、拍卖手续办理等。
案件准备工作:
负责案件的开庭准备,如文书送达、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等。
庭审辅助工作:
记录庭审过程、整理庭审材料、协助调解等。
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协助收集、整理和分析案件中的证据,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支持。
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
如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等。
其他辅助性司法事务:
包括判决在对外发出前的统一性审核工作、帮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出席由法官召集的各方代理律师会议、起草裁定和判决理由以及校核判决书引用的案例及有关引文、收集整理图书资料、协助完成法庭上的辅助事务等。
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辅助角色,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