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保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开具同意接受的函件
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转保险的函件。
办理转移手续
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后,会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和“个人缴费记录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办理转入手续
持上述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审核与通知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果涉及到跨省转移,可能还需要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具体事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建议
提前咨询:如果是跨省转移,建议提前咨询原参保地和现参保地的社保局,了解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流程。
保持沟通:在整个转移过程中,保持与现单位和原单位的沟通,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准备齐全:确保所有需要的材料齐全,以免影响转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