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自行计算全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并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具体来说,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办理时间为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则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
建议企业和个人提前安排汇算清缴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和补缴,避免因逾期未申报而面临滞纳金或罚款等不利后果。同时,可以利用电子缴税或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以提高申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