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养殖场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以确保合法合规运营。以下是关键步骤和所需办理的证件:
选址和土地手续
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大规模的养殖场还需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
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不再需要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管理、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仍需审批。
注意是否禁养区
确认养殖场所在地是否在禁养区内,禁养区内不允许规模养殖,已建成的手续齐全的养殖场可能需要搬迁。
动物防疫证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是从事养殖业的必要证件。
养殖场内需要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
环评手续
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
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批。
营业执照
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并同时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设立申请书及其他材料
准备设立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材料。
养殖档案
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
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在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到畜牧局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可能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其他特定证件
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特定证件,如广西“四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等。
建议:
在办理这些手续之前,建议咨询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所有流程和材料符合当地政策和法规要求。
养殖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和动物防疫规定,确保动物健康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