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转移社保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相关材料
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
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或直接填写。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个人账户转移表、个人缴费记录及《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如适用)。
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将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以备不时之需。
问工作人员,填一份《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或直接打。
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移。
新参保地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理好有关手续。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以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转移失败。
在办理社保转移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社保局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