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欠缴是指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具体来说,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未开户。
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虽然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虽然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按照实际工资收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扣款失败:
由于单位或个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社保扣费不成功。
经济困难缓缴:
企业或个人因经济周转困难或亏损,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缓缴社保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发生社保欠缴,用人单位需要及时补缴,并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滞纳金: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罚款: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作为法律上的缴费义务人,用人单位在出现社保欠缴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补充性缴纳措施,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