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协议离婚
身份证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
照片:两张近期的两寸单人彩色免冠照片。
起诉离婚
起诉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还要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身份证件: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相关证据材料: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用于证明双方的感情状况、财产情况、子女抚养情况等,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注意事项:
证件要齐全:以上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证件要有效:证件过期或者无效,同样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冷静期:协议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双方再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必须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后生效。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