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这些活动可能发生在境内或境外,且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离岸金融的主要特点包括:
地理位置:
离岸金融活动通常在特定的离岸地区进行,这些地区通常是一些小国家或地区,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瑞士等。
法律环境:
离岸金融中心通常具有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为离岸金融业务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如低税或免税政策。
参与者:
离岸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非居民,他们可以在这些市场上进行外币借贷、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交易、保险服务和证券交易等活动。
监管:
离岸金融业务通常不受东道国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的限制,这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税收避免、储蓄、投资等服务。
业务形式:
离岸金融业务包括设立离岸银行账户、开设信托基金、购买保险等。
离岸金融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
总的来说,离岸金融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金融网络,它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同时保持了与东道国金融制度的相对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