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
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且不需要带复印件。
双方户口本原件
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张近期免冠照片
男女双方都要准备3张结婚证件照,必须是近期的免冠照片,通常为红底。
无配偶声明
双方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明(如适用)
如果一方或双方是二婚,需要出具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婚检证明(非必需)
虽然现在结婚登记不要求必须体检,但为了优生优育,建议进行婚检,检查内容主要是一些妇科和男科的常规项目。
照片盖章
将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照片、婚检单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照片贴在鲜红的结婚证上面,打印好内容,盖上大红章。
本人亲自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声明人一栏处签上本人的名字或者按指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认携带的证件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以确保办理结婚证的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