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产假的时间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各地的生育政策。以下是具体的请产假时间安排: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怀孕期间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难产及多胞胎情况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建议
提前申请:建议提前向公司或单位提交产假申请,并附上医生的诊断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产假顺利进行。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额外的产假政策,如配偶陪产假、育儿假等,建议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
综上所述, 女职工应在生产前15天开始休产假,具体开始时间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医生建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