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缴纳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相关公告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印花税是对应税凭证征税,应税凭证一经书立,即产生纳税义务。
计税金额能够确定的,应按确定的金额进行申报纳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特殊规定
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但签订合同的当日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申报和缴纳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同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建议: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征方式(按季、按年或按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纳。
对于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申报和缴纳。
对于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虽然免征印花税,但签订合同的当日仍需缴纳。
证券交易印花税需按周解缴,扣缴义务人应在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完成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