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公司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它们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支机构可以有不同的名称,如分公司、分厂、分店、分行等,并且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方面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
分支机构的特征
非独立法人地位:
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受总部控制:
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方面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
独立性有限:
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在日常运作中仍需遵守总部的统一经营方针和管理方针。
责任承担: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事务盖章基本等同于总公司盖章。
分支机构的类型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是公司在异地的部门。
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其他形式的分支单位:如子公司、办事处等。
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在法律上,分支机构通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所有的财务和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然而,在日常运作中,分支机构可能有一定的独立性,例如在非美国公司在美国设有代理人时,该代理人有权在美国签订能够约束非美国公司的合同,此时该分支机构可能被视为常设机构。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
对于社会团体而言,分支机构是专门从事业务活动的内部机构,由与该业务领域相关的会员组成。这些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所属于的社会团体承担。
总结
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以公司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它们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支机构可以有不同的名称和形式,并且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方面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在社会团体中,分支机构是专门从事业务活动的内部机构,由相关会员组成,同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所属于的社会团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