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是 政府下属的行政部门,具体性质和职责如下:
性质
农业局是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农业局属于非营利性单位。
职责
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的发展。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负责农业(渔业)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
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
人员构成
农业局在编人员是公务员,聘用制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
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具体人数包括局长、副局长、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正副科长、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等。
变革
目前,农业局已基本更名为农业农村局,属于行政单位,是国家的一级行政组织。
农业农村局整合了发改委、畜牧局、农委等部门中涉及农业领域的职责。
综上所述,农业局是负责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具有制定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等职责。目前,农业局已经更名为农业农村局,整合了更多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了一个更为全面的农业农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