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也称为住建局,是 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它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行业的法规和政策:
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贯彻执行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执行勘察设计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应用。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监督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对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负责工程建设质量信用管理,建立工程建设质量信用档案,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纳入信用体系;负责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服务,组织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负责工程建设质量信息化建设,建立工程建设质量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工程建设质量意识;负责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规划和实施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系统、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负责监督和管理建筑行业,包括建筑许可、安全规定、质量标准等。
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负责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建设局(住建局)是一个综合性的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城市规划、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