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是夫妻双方最常见的共同财产来源,涵盖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类收入,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以及从事兼职、副业等获得的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赚取的利润,如开办公司的盈利、个体经营的收入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否则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还规定了一些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虽然具体情形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异。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三种情形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配财产时,通常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