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动车时,以下物品是禁止携带的:
易燃物品:
如红磷、固体酒精、乙醚、丙酮和松香油等,这些物品在高温环境下容易自燃,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枪支类物品:
包括玩具枪、运动枪、冲锋枪、道具枪等,这些物品可能会引起恐慌和混乱,对车厢内其他乘客的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腐蚀和剧毒物品:
如硝酸、硫酸、老鼠药、杀虫药品、氢氧化钠等,这些物品具有腐蚀性和剧毒性,一旦泄露或不当使用,会对乘客及周围环境造成严重伤害。
爆炸物品:
如手榴弹、催泪弹、引火线、燃烧弹、照明弹等,这些物品容易引发爆炸,对列车和乘客构成严重危险。
食品类物品:
如活鱼、活虾、活螃蟹等鲜活食品,以及自热火锅、未密封的榴莲、自热米饭等,这些物品可能产生较大的气味或者引发火灾,所以禁止携带。
消毒类物品:
如酒精消毒液、双氧水等,这些物品中含有乙醇成分,易燃易爆且挥发性强,如果在动车上使用时不慎碰到明火,可能引发自燃至爆炸。
五金工具类物品:
如铁锤、斧子、铲子等,这些工具可能用于非法行为或者对他人构成威胁,因此禁止携带。
刀具类物品:
包括水果刀、菜刀、美工刀等,这些物品属于尖锐物品,携带时容易引发安全隐患,故禁止携带。
燃料、气体类物品:
如天然气、汽油等,这些物品是易燃的,并且携带容器不稳定,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
动物:
除导盲犬外,其他动物如狗、猫、蛇等,因为可能妨碍公共卫生或损坏车辆,所以禁止携带。
其他限制物品:
如超过规定重量的行李、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等。
建议在出行前查阅最新的铁路安检规定,以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