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于 1988年4月26日正式建省。这一天,中共海南省委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挂牌成立,标志着海南省作为一个新的省份正式进入中国行政区划。在此之前,海南在1984年已经建立了经济特区,为后来的建省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这一决定正式将海南岛设立为海南省,并决定建立海南经济特区,使海南成为中国最年轻的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
因此,海南省的建立时间可以明确为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