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借差旅费应计入 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周转材料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XX职工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出差后报销差旅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实际发生的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出差前预借的款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预支和实际发生的差额)(可借可贷)
这种处理方法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为员工预借的差旅费用,并在实际发生时进行相应的费用报销和账务调整,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