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指的是 男女双方在符合结婚的条件下,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状态。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同居行为:
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并且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主观目的:
男女双方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
客观条件:
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在法律上被视为非法同居,因此,当感情破裂时,双方并不具有夫妻间的法律地位,不享有离婚、财产分割等相关权益。
建议:在处理与事实婚姻相关的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