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时,以下物品是禁止携带的:
易燃易爆物品:
包括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
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如某些化学品和药品。
攻击性武器和管制刀具:
包括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仿真枪等。
宠物和家禽:
除了导盲犬和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
充气球、风筝、尖锐物品:
这些物品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应急逃生。
超过规定容量的液体:
如发胶、染发剂、指甲油等,单瓶不得超过700毫升,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
散装酒类:
如散装白酒、散装啤酒等。
未经包装或包装破损的海鲜或冷冻食品 。有严重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
易碎、尖锐物品。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大件物品:
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单件物品外部尺寸超出1.6米。
建议在携带物品乘坐地铁前,仔细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