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书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属于 县级行政单位的主要领导,其级别与正处级或正科级干部相当。具体来说:
1. 镇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一个乡镇的各项工作。
2. 镇级单位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属于县级行政单位,因此镇委书记的级别相当于县级领导干部。
3. 县(市、区)委书记通常被划分为正处级干部,而镇委书记作为县级单位的主要领导之一,其级别与正处级干部相当。
4. 在普通的县、区,党工委书记通常是正科级别,而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直辖地级市,党工委书记通常是正县处级别。镇委书记的职级通常是正科级干部。
5. 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属于县级领导的下一级,具体来说,乡镇党委书记通常是“乡镇正职”,在行政上,它是与乡镇政府的乡镇长同一级别的,属于“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层级。
综合以上信息,镇委书记的级别可以认为是 正处级或正科级干部,具体级别可能因地区和管理层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